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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5-09-14 11:40:51
公司规章制度(集锦15篇)

公司规章制度(集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规章制度1

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为求得最大效益,在生产管理实践活动中制定的各种带有强制性义务,并能保障一定权利的规定或条例。公司规范管理制度是实现公司目标的有力措施和手段,一个有效的、合理的、适合公司发展的管理制度能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形成一种良好的公司文化。因此,公司的管理制度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指导员工工作的行为规范。

作为一名刚刚来到公司的新员工,通过这次学习公司的《管理规则》受益良多。首先,提高了自己遵守公司制度的自觉性,强化了自己的规则意识,明白了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只有了解并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做好“自我约束”才能保证自己今后的工作不违反公司制度,并且是合理合规的;其次,为自己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依章办事,切实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任何工作的'开展必须在遵守公司制度的前提下,只有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严谨、规范,提高自己的执行力。如果不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不仅会耽误工作的开展,更会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再次,企业的良性发展需要一个安定、向上、有序的工作环境,而良好秩序的创造,需要大家共同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只有大家共同依章办事,跟企业共同进步,才能创造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企业的发展需要大家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如果大家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企业的发展将会是一盘散沙。

公司的《管理规则》涵盖了管理模式、办公管理、治安管理、奖惩、勤政廉政等十一部分,可以编入印章的管理与使用、办公物品的采购与发放、会议管理

制度这几部分进行补充。社会在不断进度,我们的公司制度也需要不断的改进与完善,通过大家的集思广益,公司制度会更加完备,更好的为公司与个人的发展服务。

公司规章制度2

为加强物业管理处与广大住户(业主)的联系,使管理处各项工作置身于住户(业主)监督之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对住户回访制度。

一. 回访要求

1. 物业管理处正、副主任把对住户(业主)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对住户(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访处理率达100%,投诉率力争控制在1%以下。

二.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牧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月回访1次。

3. 每季度召开一次楼长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6. 物业管理处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办公室主任及时处理。

7. 随时热情接待来访,作好登记。

公司规章制度3

尊敬的总工:

您好!我是负责项目的监理,很遗憾工作半年就向您提出申请辞职,我也感到很愧疚,辞职纯属个人原因,还请见谅,我将跟公司配合好交接工作项目监理的辞职报告项目监理的辞职报告。

我在公司主要工作内容如下:①对工程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②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监理机构人员分工; ③负责监理机构日常工作,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④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⑤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⑥审查承建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审定承建单位的开工报告、系统、施工进度计划;⑦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 ⑧审查承建单位竣工验收申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测试验收,签认竣工验收文件。

感谢公司这段时间对我的培养,很遗憾以后不能再为公司做贡献了。

最后,祝愿公司全体员工身体健康,财源滚滚。

  xxx

  20xx年xx月xx日

xx

公司规章制度4

1 目的

明确审批权限,规范物资领用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除大宗原辅材料以外的各类物资领用的管理。

3 《领料单》填写

3.1所有仓库物、料出库,一律填写《领料单》。

3.2《领料单》应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书写规范,不得有涂改痕迹。

3.3领料单位、日期、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领料人如实填写,“用途”栏中应具体写明实际用途。

4 《领料单》审批

4.1 《领料单》填写完毕,由领料部、工段的'部、工段长审批同意后,在“车间签字”处签字。

4.2部、工段长签字后,再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在“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4.3在签字时,工段长和总经理应初步核定用量,审定领料的必要性,防止多领造成浪费。

4.4 夜间领料仅限设备抢修或生产、安全应急物资,由生产安全部值班人员审核签字后领料,领料人必须在次日中午10点前补办正规手续。

5 交旧领新

5.1所有备品备件、整件、工器具,以及线缆、灯泡、棒管、闸刀、开关等电器原件、材料领用,实行交旧领新,仓库统一建账登记,保存旧物。

5.2需提前领新,更换后才能交旧备件的,领料人须向仓库保管出具欠条,且领料人在更换后第一时间内交回旧物,抽取欠条。

5.3新增或特殊情况没有或不能交旧的,工段长应在领料单右上角空白处注明原因、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生效。

6 仓库发料

6.1仓库保管员凭《领料单》发放物资。

6.2发料时,仓库保管员对《领料单》中所填内容逐一检查,若发现缺项必须补填,若有错项须更换领料单,涂改无效。

6.3仓库保管员发放的 ……此处隐藏19290个字……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平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平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平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平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平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平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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